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抹灰工程是指用灰浆涂抹墙壁等地方的装饰工程。我国也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呢?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个。我想很多人都对这些问题很关心。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普及一下与这些问题有关的内容。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三)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四)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五)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 廊按抹灰面积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六)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七)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 堵塞密实(八)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 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 少于3d(九)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 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十)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 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十一)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抹灰工程的作用是什么?
  
  分内抹灰和外抹灰。通常把位于室内各部位的抹灰叫内抹灰,如楼地面、顶棚、墙裙、踢脚线、内楼梯等;把位于室外个部位的抹灰叫外抹灰,如外墙、雨蓬、阳台、屋面等。
  
  1、内抹灰
  
  内抹灰主要是保护墙体和改善室内卫生条件,增强光线反射,美化环境;在易受潮湿或酸碱腐蚀的房间里,主要起保护墙身、顶棚和楼地面的作用。2、外抹灰外抹灰主要是保护墙身不受风、雨、雪的侵蚀,提高墙面防潮、防风化、隔热的能力,提高墙身的耐久性,也是对各种建筑表面进行艺术处理的措施之一。综上所述,这些便是我们对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问题发表的见解。近年来,豆腐渣工程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即使我们国家对此规定得很严格,还是会有那么一两个的漏网之鱼,知法犯法。但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还是应该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然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局进行盖章就可以了。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材料有什么?...


·产假算在12个月平均工资里吗?
      产假算在12个月平均工资里吗?产假也是有工资的,所以也会计算进去。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


·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虽然住宅类型的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并且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交付使用,但是,不少人的人身权益依旧受到由于住宅类型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侵害,那么,为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少人购买了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一、...


·遭遇工伤事故后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坚定?
      在我国劳动者遭遇工伤后救济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工伤鉴定索要工伤赔偿,二是通过司法鉴定索要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概念和鉴定内容以及司法鉴定的概念和鉴定类型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遭遇工伤之后司法鉴定还是工伤坚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工伤鉴定的含...


·价格欺诈工商投诉依据是怎么样的?
      价格欺诈工商投诉依据是怎么样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不能,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长期雇用固定人群的话,可以立工资科目,季节性临时性雇用的话,建议立劳务费科目。二、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


·在劳务关系当中
      在劳务关系当中,无论如何雇主和被雇佣者之间根本就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没成想在当今时代劳务关系已经非常普遍的情形之下,还是有人容易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合同这两件性质完全不一样的关系自己就联系到了一起的。因此我们也是希望通过对劳动合同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都有哪些的这个问题的详细解释以后...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审计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一、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


·合同到期补偿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到期补偿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员工在应聘公司上岗后,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而合同里面会说明合同期限,就是这一份合同可以维持的年限,年限到后是续签还是不签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意愿,而合同到期后是可能有补偿的,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合同到期补偿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到期补偿劳...


·工伤伤残鉴定在哪去做,如何做
      工伤伤残鉴定在哪去做,如何做 一、工伤伤残鉴定在哪去做,如何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