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过我们建议您在放弃做工伤认定之前,还是应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在于社保局下发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劳动者的伤情是工伤的,那么就说明员工可以有重要的依据,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而且在将来如果要申请工伤鉴定的话,没有工伤认定书也不可以。所以放弃申请工伤申请之前,最好是考虑清楚。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企业减员的情况有哪些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r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


·职工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对于一些高危险职业来说,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其实人身很容易受到损害,而此时若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之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认定工伤有一定的条件要求,那职工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


·劳动关系何时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何时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


·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很多的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公司和员工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当然,员工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在寻求国家有关部门帮助的同时,员工个人也可以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认都是有法可依的。 一、在我国怎么确认劳...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都是确定为工伤的那天起工伤的待遇就开始享受了,所以对员工来说,签订劳动合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就不怕用人单位不赔偿,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向劳动部门诉。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离婚? 《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 合同欺诈包括合同的民事欺诈,也包括合同的刑事欺诈。合同的民事欺诈应当根据民法关于欺诈性合同的规定承担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合同的刑事欺诈虽然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更主要的是承担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合同欺...


·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想得到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有权受理鉴定请求的机构,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出鉴定结果,也即工伤等级,不同的伤情可以被鉴定为不同的等级,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的相关信息。 一...


·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往往会因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赔偿等原因产生争议,而基于中国几千年来儒家以和为贵理念的影响,发生这些争议后,劳动者都会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只有在协商不了时才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呢,而申请劳动仲裁又要注意什么呢?下面为您具体阐明。 一...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