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的时候也要知道,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二、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根据外国人汤姆在中国上海地区注册成立的爱中国投资公司的运营情况,他想在南京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那么,下面以外国人汤姆想在南京成立外资公司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外资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书交南京工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租赁合同(必须以隶属公司(总公司)名义签订,并备案);
  
  7、贸工局批准文件(视经营范围决定,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零售需申请批复文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组织代码证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办理国税证(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企业)
  
  1、《税务登记表》及《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7、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税证
  
  1、《税务登记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隶属公司(总公司)的全套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5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且都需加盖公章。
  
  要知道,针对外资企业分公司的设立,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所以严谨的来说,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我国公司法当中的某些法律效力对外资企业并不具备。不过在创办外资企业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的证明等。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主要是指法人的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关于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以上问题。 一、法人能够变更吗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 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以及该由什么部门来处理?由为您解答。 一、公司死亡事故处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公司法人在一所公司当中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一个公司运行的核心,也是公司经济政策上的全权负责人。但是公司法人却并不代表着是公司的老板,这二者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个公司,必有职位之分,但人们往往搞不清楚的是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而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这是基本的概念区分。今天本站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一、公司法人与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 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 (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三)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 税务...


·项目公司融资有什么主要特点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家企业和
      项目公司融资有什么主要特点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家企业和单位在发展的时候,发展方向和经营方式是比较多元化的。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于企业融资并不陌生,但是随之衍生出来的也有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公司融资相对于传统的企业融资,有了很多新的改变,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项目公司融资有什么主要...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公司注册人是指做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这一套行政手续的自然人,他只要是股东委托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注册人就是股东。最明显的问题是如果这个公司支持不下去了,注册人名字在工商局将会被拉入黑名单,以后的三年都不可以再注册。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股...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存在的价值、目的是为了给各位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自此,物业公司的职员才能获取经济效益,为了让这些业主能住得舒适,物业公司不仅需要提供住房,还需要修剪一些配套设施,那么,就现实情况而言,常见的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一、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


·企业的隐名股东风险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风险都有哪些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


·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