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海南买房子限购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海南买房子限购吗海南买房子会限购。因为回顾之前的房市,从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以来,海南房地产规模加速扩大,海南的经济增长点严重依赖房地产业,房价过高引发一些列问题。对此,海南最高决策层对海南房地产问题高度关注,海南开始了一系列堪称“五花大绑”式的调控,包括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宅建设;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有关用地手续;启动海口市区、三亚、五指山、琼海、保亭、白沙、琼中七个市县限购;将海口、三亚、万宁和陵水四个市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到5年。这些房地产政策的密集出台,透露出海南房地产业将更重视海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开发品质的转变。也透露出房地产市场将回归原点,即“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定位,房地产市场将变为政策调控走向动态平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海南吸引了众多人前去购房,但国家近几年推行了一系列的购房限购政策。及时了解限购政策是很有必要的。以上就是我们对海南买房子限购吗这个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您还有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房产方面的纠纷,包括房产租赁纠纷、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等,针对不同的纠纷,在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时候,房产纠纷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


·住房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通常没有仔细看房子的一些基础设施或者
      住房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通常没有仔细看房子的一些基础设施或者房子的水电方面的问题,会因为对房子感觉不错就买下了。但是,在住过一段时间后,如果开始发现有某些例如墙体有裂缝等问题时,而向物业投诉遇到不理不管的情况下,我们还有权利写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书,下面是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书范文。一、...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进行审理。如果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法...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房产估价程序:
      房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的估价业务指的是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也是房地产估价得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 无论是从哪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需要知道的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


·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企业公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企业公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拆迁中经常涉及到公房拆迁补偿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公房产权单位一般可以放弃公房产权,由承租人直接作为被拆迁人获得安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


·一、二手房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一、二手房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买卖二手房时出现纠纷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于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讲,如果对公民提起...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


·离婚房子有贷款要怎么处理
      现在按揭购房的还贷年限都是很长的,少则10年多则30年,而在贷款尚未还清的时候,可能夫妻也等不及要离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子属于共同所有,就需要作出分割。那离婚房子有贷款该怎么分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