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经过审理自然是会作出判决的,那通常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知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合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
  
  既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成了一个难题,结合我国法律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和司法实践,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具体可以分为2种情况: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其他情形。
  
  在符合起诉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方面会依法受理案件,但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并不代表最终一定就会作出离婚判决。因此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存在的可能性就是多样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此时法官才会作出离婚判决。
  
  


·再婚抚养费执行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再婚抚养费执行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再婚抚养费执行时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法院会根据生效判决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按婚姻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


·离婚一方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后由其中一方单独抚养子女的现象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如果离婚后当一方想要再婚时,其再婚的配偶对其子女是否具有法定抚养的义务呢?即离婚一方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下面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1.文义解释。 《婚姻法》第27条第二款的核心文义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父...


·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l、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协议只有在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效力,通常协议在成立的时候就会自动生效,但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却不是如此。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


·离婚时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哪些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


·怎样去争夺十岁女儿的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除了财产的争夺,再就是抚养权。孩子的成长是每个父母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事。孩子归谁,势必会造成昔日的夫妻翻脸。对于抚养权,国家的相关法律也有规定。那么对于十岁女儿的抚养权,我们该怎样利用好相关法律呢?接下来,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十岁女儿的抚养权,对于十岁的孩子来说,...


·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只要形成了遗弃的事实,证据确切,那么就可以起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孩子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或者抛弃时的行为,已经让受害人无法独立生活下去,也没有生活来源的,基本构成遗弃罪了,如果不到这种程...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


·孩子不是亲生的重婚吗?
      孩子不是亲生的重婚吗?孩子不是亲生的只能认定存在婚外情的情况,并不能说明重婚情况。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