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刑事辩护律师
珠三角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珠三角华南看守所,珠三角华南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珠三角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珠三角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拘留天数为十五天以下
·贪污罪从犯如何量刑?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身边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很多当官的贪污,为了让这些贪官能够绳之以法,就来帮您分析下关于贪官所犯的贪污罪从犯如何量刑?以及有关的相关内容。具体分析见下文。一、贪污罪从犯如何量刑?共同贪污的量刑标准参照刑法第383条标准分别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死刑是枪决吗,有哪些执行方式
死刑是枪决吗,有哪些执行方式死刑是枪决吗?很多人通过电视电影了解到,执行死刑多数时候通过的是枪决的方式,因此就认为执行死刑只有枪决的方式,这其实并不准确,那究竟执行死刑还有哪些方式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是枪决吗死刑不一定是枪决,枪决只是其中一种。死刑立即执行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执行的地点可以是在刑场,也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怎么判刑?
很多人都认为故意杀人罪是要被判处死刑的,其实不然,只有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才判处死刑,要是情节较轻,则不会判处死刑。那你知道,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怎么处罚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您可以阅读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怎么判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刑事鉴定结论的采信
正确认识鉴定结论的性质,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采信和使用是法律问题,审判人员采信使用鉴定结论的原则是看其本身有无法律意义,与案件的其他证据是否相矛盾。对鉴定结论中带有否定词句的,不能简单的持否定态度,例如,有的鉴定结论说伤害部位与外力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有间接因果关系,此时,法院不能简单的对此鉴定结论给予否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该如何认定?
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该如何认定?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
·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在1-6个月之间,即使是需要进行数罪并罚的也是不能超过1年,因此这属于短期刑。被判拘役的罪犯可以为自己争取缓刑,而此时拘役也是有自己的执行机关的,那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执行拘役的机关是哪个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
·刑事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关于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互相依赖的,即各种嫌疑只能互相证明,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小。因为,可能使先头证据出现缺陷的偶然情况,会使后头证据也出现缺陷。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都同样依赖于某一证据,那么,事件的或然性并不因为证据的多少而增加或者减少,因为所有证据的价值都取决于它们所唯
·交通事故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一、交通事故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
·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分子即使不能在法官做出量刑处罚的时候减轻处罚,但日后具体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机会的。只不过减刑机会的争取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法律中规定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是什么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醉酒驾车撞人轻伤对方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撞人轻伤的处罚结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触犯法律的话,我们即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另外一方自然就会败诉,不过事后的拘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那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才放呢?哪几种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民法通则》第
·强奸罪可以私了么,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可以私了么,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一旦构成强奸罪,犯罪嫌疑人是要被判处刑罚的,这个时候,就有人问我们,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想被判刑,那么是否可以和被害人私了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强奸罪可以私了吗强奸罪不属于自诉案件,一旦公安机关介入,双方当事人就已经不具备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一、拘留主要有哪些说到拘留大家可能首先会想起来犯罪、坐牢、看守所等画面。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拘留都是因犯罪而起。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的采取的一种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司法拘
·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
火灾有时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危机生命,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导致死亡人数一人以上以及森林火灾等等,失火罪不同于放火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吧。失火罪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东莞每年都会查处一些醉驾案件。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醉驾程度、社会危害等做成判决,通常是1到6个月的拘役。那么,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构成醉驾的,根据《刑
珠三角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珠三角华南看守所,珠三角华南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珠三角刑事辩护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按专业找珠三角律师
按地区找珠三角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