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证明乡镇企业工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龄证明怎么证明严格来讲,工龄证明是应该由你当地的人事或劳动部门开的。如果要求的是由单位开这一证明,那就需要a单位开证明,证明你在a单位工作过5年,在b单位开证明你在b单位工作1年。(1)凡办理养老保险工龄证明须出具申办养老金手续单位的介绍信。(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须出具代理协议书。(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9)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书》、《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工龄证明。工龄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工龄证明范本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从年月到年月在本单位部门从事岗位工作,累计以往从事该工种的工龄合计已满年。特此证明!单位工商注册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对...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


·工伤鉴定结论书拿到了有工伤保险会怎么赔偿?
      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所有企业都应为自己的员工办理社保,这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可以领取到工伤保险赔偿。员工工伤之后会做一个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结论书拿到了有工伤保险会怎么赔偿?我们和您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工伤鉴定结论书拿到了有工伤保险会怎么赔偿?...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在劳动法中也有相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并不了解,导致了在被解聘后不知道该如何补偿。那么?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下面就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如果没有签订...


·因工程分包延误,承包人是否有权主张工期顺延
      存在分包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相互配合,发包人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交付符合施工要求的工作场地。分包时,应考虑承包人的施工顺序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不能影响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也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予以合理安排和监督,尤其在承包人收取分包配合费情况下,更应该...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


·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是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过我国也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在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比较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则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未达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虽然《建筑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相应资质;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而且,该办法第十四条进一步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许多工程都会由承包方承包以后独立完成,但是工程较大的时候,通常会将工程分开,分为几个分部工程,无论是怎么分,在工程实施结束以后,都是需要组织验收的。但是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这在工程的验收管理规定中是有明确说明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讲到底是谁负责组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