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一、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
  (一)应当为房屋情况概述,有着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应当有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三)购房人登记。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并约定支付佣金期限。
  (四)约定代理期限
  (五)对佣金作出约定
  (六)应有甲方义务,这里,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七)约定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及其他必要补充说明。
  (九)日期以及当事人签章。
   二、签订房屋居间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一)房产中介资质。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谨慎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实践中不乏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二)明确中介费用。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同时根据《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居住房屋买卖中介费不超过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买卖其中一方,最多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费。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相关条款。外现在上海地区的银行贷款都不在支付返利,有可能房产中介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办理贷款的服务费。律师理解,支付可以但也只能支付给银行,由银行出具服务费收据,房产中介费用只能是成交价的1%。
  (三)买卖双方资料。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
  (四)意向金转定金。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尾款等款项。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五)房款支付事项。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六)交房设备户口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最好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
  上述提到的对房屋的描述、约定的佣金以及约定代理时间等都是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同时在签订房屋居间代理合同时,还需要注意核查中介资质、买卖双方资料等我们上述提及的注意问题,否则很容易落入财务双失的境地。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分户申请;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2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一、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怎样能更名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热,随之而来的也产生了许多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更名的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名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份额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份额是怎么规定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


·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人在新买了房产之后,就会打算将自己之前的房屋出售,而此时出售的就属于二手房了。在价格上面自然要比新房的价格低一些。而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委托中介公司)发布房源信息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用都由...


·婚前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1.婚前房产贷款如果没有还清,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条款较多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条款较多,所以需要您非常注意以及小心,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房屋主任或者房屋购买者的财产损失,那么接下来您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以及房屋买卖的重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受理登记或申请。本市居民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