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把借条写成收条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把借条写成收条可以吗?1、借条写成收是可以的,但需要看这个收条目前是否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收条内容提及到对方是借用你的现金或物品,收条一样可以当借条使用,具有同等效力。不可能因为标题问题,整个债权债务关系就无效了。2、借条的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借他人的钱财需要写的书面赁证,而对于收条是收到他人的财物需要写的书面赁证,这两种意义是不一样的,如果把借条写成收条,那么在书面中就要反映出来双方的债务关系,这样才能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15天后才会强制执行。债务人必须先去法院民事庭起诉,判决后15天生效,然后法院会限令一个期限一归还,逾期不还,才能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附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方法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朋友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可以再次协商,依旧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起诉流程:一、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二、准备身份证明材料。三、收集证据材料。四、寻找诉讼代理。五、预交诉讼费...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如何让规定?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如何让规定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过了准备期限不还钱,您从知道他不还钱的那天起,有3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民法典》(2021.1...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债权债务继承的时候要按照顺序继承,而且继承债务的还要进行清偿。那么,怎样确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遗产债务包括哪些?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进行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进行说明: 一、清偿遗产...


·债务追讨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追讨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债务追讨。进行债务追讨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找债务人还钱,另一种就是向法院起诉。大部分债权人都会选择起诉。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债务追讨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和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追讨的诉讼...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欠钱一年了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以及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运营的核心所在,每一笔款项的具体使用状况都必须是清清楚楚的才可以,尤其是公司很多特殊职位的人员的个人借款跟公司对外产生的债务一定要严格的区分清楚。股东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让公司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的,其实相关人员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