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尽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相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起到了拦截、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争议仲裁环节的存在,仅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故而法律界和实务部门一般均将之称为“前置程序”。3、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被视作普通民事案件。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模式,是二审终审制;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程序规则,也是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规则,尽管最高法院曾经就劳动争议的审判颁布过专门的司法解释,但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上述属性。4、在管辖级别上,按照《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在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上款规定,适用的是民事诉讼中合同类案件管辖的规则,因此,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5、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法院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上口径不一,还导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得不处理的部分案件因不属法院主管范围而不被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处理而法院认为属于劳动争议而予受理或作为普通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的情形。因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或者是说单位辞退无过错的职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如果不愿意采取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处理,那么是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的。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款有哪些?
      开工必备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1、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2)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2、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


·劳动合同签5年试用期可以约定多久
      劳动合同签5年试用期可以约定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水利对于每个地方来说都很很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在我国最大的水利设施就是三峡水电站,在控制水的同时也发电。水利设施对于现在人来说很重要,所以我国对其制定了严格的质量验收规范。那么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


·领取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害时,应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领取工伤认定结果后,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劳动者应该如何寻求救济。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军属吗
      不是的,军人家属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其他的劳动者一样,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


·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一、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的,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才会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