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婚迁不是结婚必须满三年才行,要看落户地的具体政策,各地户籍政策不同,有的地方结婚后即可落户,有的地方则不止要求结婚年限,还有实际年龄的要求,而且各地的结婚年限还不同,不一定是满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二、结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在绝大多数的省份,结婚以后,另一半都可以随配偶落户。对于结婚登记的年限,各地的要求也不一样,国家规定,如果要迁户的话,必须得经过落户地公安机关的批准,所以当事人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去咨询一下。
  
  
  


·女方离婚出多少抚养费合适?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进行财产分割,更重要的是有关孩子抚养权的确定,相信所有的父母都希望离婚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毕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离婚。无论是谁取得抚养权,由于父母的愧疚心理,都可能会极力补偿孩子,而另一方也可能会在定期的抚养费上进行补偿。那么女方离婚出多少抚养费合适呢?下面请...


·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父母具有对自己子女的抚养权,孩子没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法律中不仅规定父母具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如果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能力的,则应该由孩子的祖父或者外祖父等具有抚养能力的抚养。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抚养费怎么给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以供您...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会构成重婚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的分配权利,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分割。实践中夫妻离婚由于财产分割引发了不少的纠纷,那?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妻子死后,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丈夫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死后,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丈夫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
      在当前的流行社会,不难发现男女离婚之后再婚的大多数情况。再婚,可想而知,难免有人可能会带着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一起组成家庭。此时若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下面由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双方或者对方是否再婚无关 《婚姻法》:第...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一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符合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对于双方已经拥有的存款来进行转移,还有就是私自的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而售卖相关的房屋,这个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两个人结婚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双方也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特殊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什么情况下又是不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才能离婚呢?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即使对于非婚生子女,其父母也是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而在一方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则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了。那么此时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