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法中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标准,应根据以下条文处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 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 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 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 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个人故意破坏公共交通设施,不仅损坏公共财产,而且还给公共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届时罪名成立将根据所造成的影响予以判刑,其量刑标准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已交养老保险是否能退?
      已交养老保险是否能退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60%缴费,最高按当地平均工资300%缴费。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进入到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缴费的40%进入到个人账户,其余60%缴费进入到统筹账户。如果说你觉得养老保险交...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合同法违约责任相关法规 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会体现合同
      合同法违约责任相关法规 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会体现合同的精神。在民法中,合同就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在一定的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合同就会生效。如果不能履行合同就会存在违约情况,那么合同法是如何规定违约责任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合同法违约责任相关法规的相关内容,您可做相关了解。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确认后双方的责任后,写清责任双方的违章处罚和责任赔偿,然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时作为证据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属于何种证据一直处于争论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您一直争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为机动车辆出行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的赔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车辆出行过程中,只有符合交强险赔付范畴的交通意外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违反交通规则,不符合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无责赔偿呢?下面我们将带...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


·飙车被逮到后怎么处罚?违章处罚应该是怎么处罚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这其中法官判案需要有足够充足的证据支持才行。那么听从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了解了这方面的内容,当事人才能有目的的去收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