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在交易流程繁杂的二手房市场中,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手房合同备案是有效手段。那么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呢?其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合同备案如何操作?
  
  二手房合同备案主要包括房地产委托合同备案、房地产交易合同备案以及备案撤销等三个方面。
  
  1、委托备案:需验明正身
  
  一般情况下,传统模式不会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校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无人监督,而这些在网上备案过程中将会得到改善。如果有业主需要在网上挂牌,需先验明正身。中介公司会校验房产证和身份证,同时,中介公司还会查询委托的物业是否存在限制交易信息,如司法查封、单方预告登记等都将无法通过。只有符合交易条件的,中介公司才会接受委托。
  
  通过“初审”之后,中介公司将会直接在网上的操作系统上拟定二手房经纪委托合同条款,同时完成网上委托合同的备案。在拟定合同内容过程中,业主的联系电话为必填项,日后交易中心会通过电话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实。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在备案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委托期限,如果超过了委托期限,网上备案会自动注销备案。为了增加物业的成交几率,一定要与中介公司约定合适的委托期限。
  
  同一套房源可以到多家中介公司进行委托备案,也可以对同一套房子进行多种交易类型的备案,如出售、出租,或者租售同时进行。完成备案之后,第一家完成备案的中介公司将率先拥有该房屋的信息发布权,其交易信息、经纪人联系信息等均可在房地产交易服务网发布。房源信息在经纪委托合同解除或者注销,或者通过网上完成交易之后,则将从房地产交易服务网上撤销。
  
  2、交易合同备案:请勿延误有效期
  
  传统模式在交易过程中无人监督中介的行为,这使得“黑中介”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吃差价。同时,传统模式不能防止中介业务员从中捣鬼,而网上备案却能保证不会出现“一女二嫁”的情形。
  
  交易合同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形发生,因为在约定的办理登记申请手续期限内,中介公司无法再签出第二份合同。由于交易过程须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因此提醒业主不要忽略了办理登记申请手续的有效期。
  
  只有处于有效委托期内的房屋才能进入签订交易合同阶段。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手续的期限,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再签订别的买卖合同。如果超过了此期限仍未递交申请手续的,则不受限制了。
  
  在合同中必须留下买卖双方的联系方式,以便交易中心对签约事宜进行电话回访,有利于防止中介“吃差价”。完成交易合同备案后,可以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打印交易登记申请书。如果要变更交易合同内容,则需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3、备案撤销:需正式申请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分歧,需撤销合同该如何进行呢?
  
  如果需要备案撤销,需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已签订的交易合同(原件)以及解除交易的书面协议,买卖双方必须同时输入密码进行撤销。
  
  而如果是超过办理登记申请手续有效期的,而且双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则只需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直接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来撤销,不过这也需双方同时输入合同密码。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合同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备案的文件;
  
  (2)为避免房地产中介机构隐瞒网上备案信息,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现场全程了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3)网上备案后,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备案登记号,通过房产信息网对网上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的相关知识。要提醒您的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二手房合同备案是具有强制性的,因此要自觉树立二手房合同依法备案的意识,同时也要留意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有效期,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很多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就会选择由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我国适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明确权属关系,父母在出资购房之前会签订一个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那么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 ? ? ??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回迁房其实就是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 在银行办理回迁房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失了诉讼的权利,近年来房产争议纠纷越来越多,连带着房产合同的违约诉讼也不断增加,那么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 1、问价格 绝大多数购房者买房关心的就是价格,在售楼部需要了解的除了均价,还有单价和总价。均价是指整个楼盘的房屋单价,单价一般是指某一个户型、楼层的房屋单价,总价是指总房款。由于户型、楼层、位置等因素有所不同,房源的单价也有所不同,总价有...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卖方多次承诺能够尽快解决查封事宜,并在买方尚未支付约定首付款的情况下就交付房屋钥匙、让买方装修房屋来表示自己的真诚。卖方应对损失的扩大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交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办理网签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因涉案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网签,买方对于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应有...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


·商品房与大产权房有何区别
      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并无实际区别。通常讲的“大产权房”其实是针对“小产权房”而延生出来的词汇,“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都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常用的通俗说法。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大产权房”是“小产权房”的相对词,大产权房是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有哪些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 有哪些认定标准一般来讲,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只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方式则是银行认定。那么,这两种界定方式套用到我国各地又是否依然成立,不如上海,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以下几种情况。一、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