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而在劳动合同中强行设置的霸王条款,基本上都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劳动者遭遇霸王条款,用人单位以此来约束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触犯霸王条款引发劳动争议,劳动者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主张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劳动者的合法主张将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该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
  
  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该约定无效。
  
  三、合同中约定"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工资被拖欠找哪个部门
      工资被拖欠可以找以下部门进行解决: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工程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的问题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的问题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越来越发达,城市发展迅速,每年城市中都会不断的增建高楼大厦,城市里有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随着越来越多的工程增加,工程质量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来给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四个等级。 一、工程事故等...


·关于代通知金,可能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第一次听说。其实在单位解
      关于代通知金,可能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第一次听说。其实在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时候,一般是通知劳动者之前,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但如果支付代通知金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满上要求劳动者离职。实践中,代通知金可能有不同的类型,那么法律规定的代通知金主要有哪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自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也在迅速发展。公路网的建设不仅造福人民群众带来出行的便利,也有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全国各地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质量问题免不了是首要问题。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2017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讲...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既可以建立,也可以终止,是双向的,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不需要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但在终止劳动关系做出之前要确保劳动关系处理清楚,确保不发生劳动纠纷,这样终止劳动关系必须考虑到的一个问题,但是劳动法对于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如何定性...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有哪些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有哪些内容?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


·分包工程发包人指的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 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