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一、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所以,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流转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而且法律对这一流转方式的规定为强行规定,如果当事人只约定房、地中一部分抵押的,另一部分也会视为抵押。二、哪些土地是可以抵押的?1、法律允许单独流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依法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被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依法承包并经登记的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乡(镇)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您都知道,购买商品房,会拥有两个证件。除了有房产证,还会有土地使用证。若将土地进行抵押了,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进行的呢?根据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是相依相存的,只要是二者之间有一方用于抵押了,那么,相当于另一方也进行抵押了,若在抵押了一方后,将另一方再进行抵押,是不合法的。
  
  
  


·职工什么样情况不算工伤
      职工什么样情况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
      在我国,对于工伤鉴定的等级有着严格的分类,因为工伤肯定是有轻有重,所以鉴定机构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本人进行鉴定级别的分类.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结果为十级的话,是工伤里面比较轻的了,但是劳动者也是可以拿到赔偿金的。那么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呢? 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每天都有大量的劳动争议发生,但具体得到处理的却并不多。这可能是因为劳动者们都不太清楚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几种,因此就不知道该如何来处理劳动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下应该要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自己该有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通过全方面观察的员工的工作处理方式,发现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员工在工作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经过综合地慎重考虑,决定解聘(开除)该员工。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辞退员工需要签订补偿协议。下面由我们为您...


·一、聘请顾问是劳动关系吗?
      一、聘请顾问是劳动关系吗? 顾问职业属于劳务关系,由《民法典》来约束,不是由劳动法的劳动关系进行约束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


·公司举行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举行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1.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算的。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应该算作工伤。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伤残费误工费分别是怎么算的?
      伤残费误工费分别是怎么算的? 残疾赔偿金为当地人平均纯收入(分农业和城镇)乘20年乘10%,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据实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


·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求职人员在寻找工作时,其实是一个员工和公司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在选择公司时,通常会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看这个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是在入职三天后发现公司和自己所了解到的有所出入想辞职时,想知道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一、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应当支付已经工作三天的相应工资...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二、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