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管辖权异议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三、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未改变案件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则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
  
  


·股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股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股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这里需要注意:(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应当在开庭之前完成移送。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


·级别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个行政案件;2、受理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3、受理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4、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移送;5.移送管辖可以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也可以在不同级之间,既可以在同一地域...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权,由受理该案件的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
      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 一、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 仲裁机构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一)管辖权...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