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有结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有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二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单位同意支付的,则职工能很快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的,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时间有可能会相对较长,而且是不能确定具体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的实务中,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


·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
      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 一、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即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在国家法律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因为建筑安全事关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综合性评定。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技术等条件,但是,其实,我们还需要考虑年龄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可以招收童工的。那么,我们的法律中规定什么年龄属于童工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使用通过的惩罚措施。 一、什么年龄属于童工 ...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用以逃避法律责任。入职时一定要签详细劳动合同,确认内容中的薪酬、工作时间、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条款。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


·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一、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用人单位通过调岗的方式想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调岗的,如果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 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 如果劳动者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针对这三种情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专业的工程监理机构不仅能够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严厉监督,而且也能够确保双方的合同在监管机构的干预下,履行的过程当中不会发生一些意外状况。所以为了规避工程建设造成的其他风险,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和建筑单位都非常注重监管机构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监管机构平常也...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