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我国只有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而房产作为财产当中的一部分,在进行分割的时候自然也要适用该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夫妻离婚进行房产分割的,完全可以按照上述的分割原则进行,当然这个原则主要是在诉讼离婚中适用的。如果是离婚夫妻协商分割房产的话,那么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想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非常重要的大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人文底蕴浓厚,城市整体环境适宜居住。201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低谷沉寂后,许多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抬头,有的有了迅速的抬升,苏州也不例外。本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述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相关知识。 一、苏州...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


·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现在人们对于房子越来越看重,房子的价格也十分昂贵,现在房屋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许多人关注房子产权问题,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和约定,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会为当事人提供保护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尽量的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另外也要多加注意。那其中购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一、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一般也是有效的,只要有房产证就行,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


·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的产权的年限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困扰您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计算方法和计算的注意事项,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怎么计算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


·司法拍卖房屋到底能不能买
      司法拍卖这个词相信您都不会在陌生了,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司法拍卖也越来越寻常,对于那些不能还请债务的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程序对其进行拍卖,而有些人对于拍卖的东西是否有法律保障还有一定的疑问,今天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司法拍卖房屋到底能不能买这个问题的资料。 司法拍卖房...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但现实中总是出现一些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常见的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


·一、如果出现一房多卖算诈骗吗?
      一、如果出现一房多卖算诈骗吗?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是一房二卖除了可能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一房二卖,就是指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所谓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