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降职是否会被离职,需要根据是否存在着被辞退情形来确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二、如何辞退在外兼职员工?对于兼职员工的处理上,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用人单位在适用该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1、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兼职行为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的。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员工兼职,就不具有适用该条款的事实基础。2、确定员工具有兼职行为,并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角度考虑,“严重后果”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劳动者兼职的具体行为来综合判断。3、存在兼职行为,但用人单位无法就兼职行为给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进行证明时,可以适用“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规定。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合理的期限,要求该期限内提交停止兼职工作的证明,如果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实生活当中主动要求降职,是表明自己愿意承担相关的错误,承担起相关的主体责任,是否会被辞退,是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决定来进行。当然了,用人单位的决定也是需要依据当事人是否存在着可以被辞退的情形。
  
  
  


·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受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认定,看究竟是否真的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才好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一般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那此后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应当自...


·辞职后公司还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还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基本工资以及奖金绩效组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


·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一、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要是允许单位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话,这无疑是对员工休息权利的侵
      要是允许单位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话,这无疑是对员工休息权利的侵犯,同时也是不利益对员工利益的保护的。因而法律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符合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符合什么条件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