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真正落到实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要真正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念落到实处,一是要将实现农民土地权益作为“三权分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探索有效放活经营权的途径,但在收益分配上,无论采用“保底”“分红”还是“保底
  分红”的分配方式,都不能降低或损害农民的既有土地收益。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怎么分离,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要因势利导,不搞运动战、不搞一刀切。三是要科学界定“三权”,特别是要厘清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利边界。既要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又要统筹处理好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强其对发展适度规模化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持续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四是要合理把握土地集体所有和市场化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放活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承包权、经营权得以存在的源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或者股权化,绝不是土地经营权的变相“买卖”。土地集体所有是“三权分置”的基础和底线,这一底线必须坚持,丝毫不能动摇。五是要努力营造“三权分置”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要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促进农民的非农就业,切实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不断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逐步剥离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还原土地自身的资源属性。
  
  
  


·农村宅基地什么情况下能被无偿收回?
      一、宅基地能用多少年?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什么情况宅基地会被无偿收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


·法院查封房包括地下室吗?
      法院查封房包括地下室吗? 一、 法院查封房包括地下室吗? 包括,因为地下室属于房屋主体,应当一起拍卖,借款的钱和其他司法费用等还上了,其余还属于房主。地下室因为没有证而且不能办理产权证和使用,所以必须同房屋整体一起拍卖。法院查封房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


·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
      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 一、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 侦查人员姓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辨认人姓名、 住址、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很多的,此时就要知道该如何来解决。要是当事人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就必须要先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当婚姻发生变故,且夫妻二人居于不同地方时,就不能完全按照正常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了,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这个问题的解决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向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诉。那么又怎样解决“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呢?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


·我国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由于现在基本上我国公民自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国家有关部门也不会进行强制征收。也就是说,其实在很多普通公民的印象当中,认为土地使用年限是永久性的。理论上来说,国家对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那么,我国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呢?...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海南三亚作为我国的一个风景旅游名胜之地,三亚的发展其实也就是一个不断的改造再建筑的过程。出于政府的规划或者说是其他的目的,将一些商业用地进行征用,这都是在拆迁过程当中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征用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相对会高一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三亚...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兴国镇,阳新经济开发区,韦源口镇,黄颡口镇(三洲、营盘、七约3个行政村)。 补偿标准:耕地:37500元/亩;菜地:45000元/亩;果园:45000元/亩;茶园:45000元/亩;精养鱼池:45...


·辽宁17年征地补偿包括什么?
      辽宁20年征地补偿包括什么?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