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
  
  建筑律师
  
  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专业性强的特点,与此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种类繁多,难以把握,对应的要求建筑工程法律顾问或委托代理的建筑工程律师和建筑房地产律师有应对的能力。
  
  所谓建筑律师就是既熟悉精通合同法律又熟悉建筑领域的律师,建筑工程律师需要解决的是建筑工程合同相关问题的律师。建筑工程合同是我国合同的一种,是明确被列在合同法分则里的一类有名合同,这类合同纠纷,既要遵循一般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又要适用建筑法、国务院法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等,因此这类合同有自身的很多特点。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
  
  建筑企业法律顾问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我所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可为国内外建筑企业提供建筑企业设立、建筑资质取得和升级等专业法律服务。在建筑企业法律服务领域。
  
  1、提供建筑业业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帮助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向管理层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4、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进行员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纠纷诉讼与仲裁
  
  为建设工程中出现的纠纷,提供诉讼和仲裁的法律代理服务。
  
  1、调查取证;
  
  2、律师函撰写;
  
  3、诉前调解谈判;
  
  4、诉讼文书撰写;
  
  5、诉讼策略制定;
  
  6、一、二审庭审;
  
  7、申请再审;
  
  8、申请执行。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因工死亡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


·工伤鉴定没有级别是不是不赔钱?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遭受工伤的员工要求赔偿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赔偿三个阶段。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等级越高,获得的赔偿越多。但是,有人就要问了,工伤鉴定没有级别是不是不赔钱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何为工伤鉴...


·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什么
      杭州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流程是需要遵守杭州省政府制定的,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案中的相关法条的。其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不仅对于社保局的工伤保险科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杭州市范围内的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自然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规...


·一,解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解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


·工人在上班期间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工人在上班期间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一、工人到上班期间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属于工伤。因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项目在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不是由施工团队进行而是由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进行验收,无论是合格还是不合格都要填写质量验收表。在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时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程...


·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


·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一、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则有哪些内容? 一、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解决方式 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下列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1、...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这就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如果构成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