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农村,前些年农民自己去开垦荒地来种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近年来城镇化的加快使得多地遭遇征地,那么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让我们一起来看吧。农村里的四荒地也是集体土地的一种,其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是私自开荒,而没有与村里的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话,如果遭遇征地,征地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一般来讲个人是领不到补偿的,当然,有的地区考虑到地上的种植物是开荒者自己的经济投入,会给予其适当的地上青苗补偿。其实四荒地是不允许“私自开荒”的,但是在农村里,考虑到乡里乡亲的,面对荒山荒地,村民们自己去开垦来种这种现象,发包方一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开垦了就去种好了,由于这种“默许”,于是大家都误认为“自己开荒的地就是自己的地”,在面对征地却领不到征地补偿时难以接受,那是因为你没有取得这块荒地的承包经营权。虽然对于私自开荒者来讲,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没法领到,但是大家还是可以争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的。因此,如果不仅仅是为了找块地种,还考虑到征地补偿的话建议一定要跟村里签订承包合同才行,可以是家庭承包的方式(该方式比较难),也可以是以公开协商、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承包,以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证明。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有限时间内可以进行继承。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


·土地使用权类型批租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类型批租是什么?在一个重视农业的国家,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本,随着我国城镇化逐渐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不再用于农业生产,而是转为城市用地和建设用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政绩和财政收入而将土地出让,其中一种方式就是土地批租,那么土地使用权类型批租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2023年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


·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婚姻是人生大事,贯彻于普通人的一生。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基本的法律,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之前婚姻法的条款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为此,最高法陆续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新婚姻法对于女...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我国针对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到70年不等。所以说在这一过程当中,有可能土地使用年限还未到期,但是持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已经过世,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土地的使用我国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过世者的土地...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才合法的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快来下文学习知识吧。 在我国...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限几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限几年?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2、《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兴华街道、沙东街道、林和街道、棠下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天河南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