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取贷款。但贷款与贷款之间也是有所差异的,有些人会使用个人工资申请贷款,可工资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及它的流程是什么呢?本次我们将为您解答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贷款申请
  
  一、工资贷款的含义及特色
  
  个人工资贷款是指银行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类似于个人小额贷款。 个人工资贷款的出现,对于无房又无车,没有办法进行抵押贷款的工薪一族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工薪一族可以凭借自己的工资收入作为保证,向银行申请贷款来实现自己买车、装修、结婚等众多的梦想。 个人工资贷款还具有以下的特色:
  
  1、贷款手续更简单 银行对于该类贷款的审查内容比较单一,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决定贷款是否成功;
  
  2、贷款金额更高 个人工资贷款比个人信用贷款额度更高,最高可以贷到20万元;
  
  3、贷款期限更长个人工资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有24个月之久。
  
  二、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及资料
  
  申请个人工资贷款一般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规企业职工;
  
  2、申请人需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合作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并向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帐单任一 一项;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个人工资贷款资料等。
  
  三、工资贷款的办理流程
  
  个人工资贷款的办理流程比其它贷款轻松、简单。总得来说:
  
  1、申请人向银行提交个人工资贷款申请;
  
  2、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和必备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最后,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与其工资水平、信用等级以及期望贷款额度相一致的贷款。
  
  四、工资贷款的利率 个人工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不变;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借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应按新的法定利率确定。
  
  五、注意事项 个人工资贷款的额度按照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来发放,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将工资卡账户用作还款,申请人大可以放心,因为工资卡账户不会被冻结,仍具有透支、储蓄的功能,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预防未来的资金风险。
  
  工资贷款申请的条件需要注意,是要正规企业职工,申请人需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等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行合法的工资贷款。以上就是关于工资贷款申请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请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做工伤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
      在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自然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成功的,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您知道通常做工伤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吗?换言之,也就是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要求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方面的知识吧。 一、做工伤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 (一...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一、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一、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一、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问题,他们担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被欺骗。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满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即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在国家法律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因为建筑安全事关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综合性评定。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
      现实中,由于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因此导致自己找错了地方,甚至还有人因此耽误了申请时间,导致最终申请不被受理的。由此可见,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行。那到底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