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年我国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在检验合格以后,由相关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进行使用。工程建工以后,会递交一些列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当中也包括工程质量保证期,对于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年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资料。
  一、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年?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缩小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以上的资料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年的问题,根据建设中的具体建筑设施的不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也是不同的。您在生活中,要及时检查工程质量的好坏,如果出现了问题,要及时的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如果工程质量在保证期内出现问题的,相关的人和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第一,是误工时间的确定,一种情况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确定的标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将误工时间定在定残的前一天。这就是说,你因为造成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


·上班时间脸部烫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脸部烫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脸部烫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间所拥有的一些福利待遇,退休之后是否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之类的问题非常的关心,那么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一、退休人...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除了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之外,还应做好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工程质保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资料,那么,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


·法人口头辞退员工能作为证据吗?
      法人口头辞退员工能作为证据吗?针对用人单位以口头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应当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少时间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少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有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具体原因是,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的工作者和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实际这些高管也有很多就是从底层员工一步步做起来的,高级人才和普通职工的工资待遇有差别这是人尽皆知的一件事情,不过也有些人甚至都会觉得公司给高级人才出具的劳动合同都是特殊的,我们下面要了解的内容就是,高级...


·一、劳动合同签1年辞退后有什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签1年辞退后有什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社保基础包含加班工资吗?
      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吗?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社会保险是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平均工资缴纳的。如《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伤报了新农合怎么办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新农合违法。如果工伤职工工伤保险理赔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发票,又向新农合申请报销,是诈骗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追回骗取金额之外,应处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罚款;达到诈骗罪立按标准的,追究刑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