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
  
  
  1、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
  
  2、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
  
  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取抚养权的,但哪些情况下会更有抚养的优势?
  
  1、自己患有不能继续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
  
  2、自己跟子女已经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换环境会让子女的生活不习惯,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尤其是经济能力好的、身体比较健康的;
  
  4、自己没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只要有上面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拿到子女的抚养权。
  
  


·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像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房。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实际上有一部分人的公房的房产是闲置的,您也有可能将单位分的房子往外进行出租。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 一、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


·协议离婚不出抚养费吗?
      对于夫妻双方欲解除离婚关系时,协议离婚无疑是最简单也罪节约成本的方式,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有些人认为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不出抚养费吗? 一、协议离婚不出抚...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空白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
      ?夫妻一起供楼的前提是买了房,至于这个房是哪一方出首付贷款购买的,则关系着日后房产的归属问题。具体包括一方出首付、双方出首付两种情况。那到底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3》第10条,夫妻一方婚...


·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2023
      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


·一、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情形是怎么处理的?
      一、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情形是怎么处理的?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而无过错的一方要是因此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同时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赔偿。那此时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


·起诉离婚第二次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第二次不去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