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在租赁物租赁期届满,认为有必要继续租赁,应当续签租赁合同,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合同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承租物,对承租物的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承租物,致承租物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约定的出租物由何方承担维修责任,承担维修责任的一方应按期维修,因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维修义务而致出租物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物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定解除的条件时,租赁合同可以中止、终止、变更、解除。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不是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承租人是否可以擅自将出租房装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可以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跟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否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违建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
     1、要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 ...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