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法院怎么判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法院怎么判刑?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承担全责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全责认定有争议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的。但第二次认定的结论如果也是这样的话,那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样才能减轻处罚。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机动车所有人将其车牌号出借给他人被套牌的,发生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率先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率先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接下来双方当事人就要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那么这个责任书多久能拿到?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几天批捕
      交通肇事拘留几天批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强迫交易的过程 中,存在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构...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


·可以异地处理交通违章吗?
      可以异地处理交通违章吗? 本地交通违规可不可以在异地处理 目前全国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 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无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十分发达,存在各种理财工具供投资者选择。在证券投资领域,国家早年间推出了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从证券公司融到股票或者拿到资金,对于这种新的投资方式,证监会制定了实施细则。那么,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我把车子借给别人开,他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