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办理,但涉及到遗赠协议的,还需要根据协议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对相关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现如今离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夫妻由于种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边缘,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一方同意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关注的,我们为您来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


·没有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有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 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也有女方收...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


·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问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如何去界定无主物的归属,而是要从立法的源头做起,让这些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这个一般是按月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 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两结婚后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可能就因为某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不合了,很多夫妻在有孩子后离婚,然后再带着孩子再婚,很多人就会想,我们与这个孩子并没有本质上的关系,那如果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下面您就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了结婚手续,就是合法夫妻,双方受到婚姻法的保护。不过事实上还有可撤销婚姻的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己的婚姻,它与离婚不同,离婚是解除双方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双方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存在过。那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


·非法集资现金转移给了家属怎么处理
      视情况而定,如果家属不知情或者并未使用,则只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家属帮助隐藏、掩饰非法集资的犯罪所得时,可以按同案犯处理。《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