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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法官会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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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执行法官会调解吗?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人协商,让申请人取消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强制执行是司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种手段,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受害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认定,但双方如果可以在调解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强制处理。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是家属滞纳金或罚款,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


·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一、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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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各地的民事法庭也是首先确认了民事诉讼请求的管辖权以后才会对整个民事纠纷立案审理的,可是不排除案件当中的相关人等对于法院的执行是存在着相关争议的。对于这种状况,民事诉讼法当中赋予了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诉的司法救济途径。下面本站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


·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案件赢了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胜诉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冻结银行帐户、划拨债务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 法院执行官强制执行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此费用一般先由胜诉的债权人支付,然后再从...


·暂予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
      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一、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拓展资料 1、...


·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有关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规定,在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工程建设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依法执行。...


·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一、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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