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当事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而在具体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除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那么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包括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缮证等费用,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住房统一按套收取,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二)下列情况不得收取登记费:
  1、农民建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抵押登记;
  3、注销登记。
  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不得收取房屋勘丈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房屋测绘(或勘丈)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新建房屋竣工后或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中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 可向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收取测绘(或勘丈)费。收费标准在省物价局未统一制定前,市区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收取,各县(市)、区房屋测绘(或勘丈)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合理制定。
  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要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具体内容,当事人在办理不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所需要支付的登记费用是不同的。上述内容仅供各位参考,具体的收费标准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其次,需要保留好装修的相关合同、票据、支付凭证,如果在日后因出租人违约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赔偿,同样,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购买二手房时,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现在房产的增值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一些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很多人因此发了财。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这样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 按揭制度对...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出租售同权制度,郑州市作为首批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为了将试点工作做好,河南省及郑州市也在加紧制订政策,那么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郑州相关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一、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有哪些?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在房屋的租赁关系当中,除了双方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外,为了保险起见,也为了维护双方的用房权益,一般都会进行房屋租赁的备案证明。有了这个证明之后,这个合同就有了法律的公正效力,如果以后出现了违约或者侵权的行为的话,可以以此为根据提起诉讼,更好地保障自己...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配方式: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加名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就可以的,还要涉及很多财产方面的归属问题,尤其是房产方面。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之后,或许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一起随...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1、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房产没有分割完毕之前都不能够处分遗产。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近年来,我国城市中的房产价值在不断的上涨,对于离婚夫妻来讲,在离婚争夺房产的时候也就变得很激烈了。此时,房产的分割是一回事,而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也是一回事。那到底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