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被征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征补条例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另外根据企业选择的安置方式的不同。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
    1.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2.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金额的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安置房与原房屋之间差价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临时安置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我们提醒你: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及时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清查,准备好财产清单,并且要准备好先关的证据,以备在后续的维权中有效的应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年限?
      我国对于土地一直以来施行的政策就是土地公有制,但是每个人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拥有的土地将会有土地使用证,一般土地是权是有一定的期限,一般的住房都是七十年的时间,到期之后都会自动续期,那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年限?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年限? 土...


·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如今房价地价高的离谱,很多人花费所有积蓄购买房屋,或者每个月都在还房款,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更是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所有土地时国有,因此很多人在担心关于土地使用的年限,害怕到期后自己的房子会被收回,那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一、土地继承权由谁拥有? 土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由谁拥有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并非是个人所有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办厂土地使用需要怎么做
      在我国农村,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除了修建房屋,大部分的土地都用于农作物的种植。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村都掀起了办厂搞建设。那么,如果农村将原有的种植土地进行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农村办厂土地使用的步骤为您详细解答,赶快来阅读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


·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怎样的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不是唯一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等。具体出让项目的实际年限由国家根据产业特点和用地项目情况确定或与用地者商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年限,而只能限于最高年限的范围内。(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办土地死亡后一般都是逝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直接继承,具体的分配可由家庭内部成员商量。 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属于物业的责任,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物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


·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征地工作一直是各地方政府较为头疼的工作,由于各地的特异性和差异性,征地标准很难达到一致,这就需要各地方政府早日出台符合各地方特色的征地标准。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也已经被讨论通过并在全市通用。那么该办法对于征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