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成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所称的“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进行制毒物品买卖,同时还包括有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超范围、超量经营的行为;其次,违反国家规定是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前提,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买卖制毒物品行为,不犯本罪。二、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注意哪些问题(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论处。(2)为了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按照其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目的的不同,分别以制造毒品、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论处。(3)明知他人实施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4)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的行为人在不知道自己买卖制毒物品的情况下,非法进行了制度物品的交易。此时,不知情只能认定其主观恶性程度较低,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犯罪情节不同量刑有所差别。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根据实际犯罪情节的轻重不同,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不同。
  
  
  


·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应当立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导致人员处于大流动的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的,因为城市化管理的不断进程,所以导致对大量的流动人口的管理秩序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的,这就导致有些人在遇到矛盾跟纠纷的时候不去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就是无所顾忌的聚众斗殴,解决自己的私...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


·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都能够称之为赃物,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偷盗、诈骗所得,只要公安机关破案以后都会一律将这些赃物没收的,并且对于部分流失在外的赃物也会及时的进行追缴。可是往往受害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指在一定时间案件可以重新进行审理,调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判决都会有再审期限,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到底是多少了?要怎么进行申请重新审理了?下面有本站我们为您解答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久?一、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


·传销头目量刑一般怎样处罚?
      在鱼目混杂的社会中,人们常常会遇见不可预见性的危险,其中就有非法组织进行传销洗脑的违法行为的出现,若是相关犯罪团体被抓获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传销头目量刑一般是如何规定的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组织、领导以推销...


·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


·诈骗40万从犯怎么判刑?
      诈骗40万从犯怎么判刑?诈骗40万从犯的判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犯可以从轻处理,诈骗40万数额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 ...


·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我们通过劳动换取生活资本,实现劳动和资本的等价交换,但在我国许多的刑事诉讼中,总会涉及到违法所得,这就是犯罪者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收益造成的结果。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是怎样定罪的?本站来为您全面解读。 一、刑法中的违法所得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侦查机关是谁?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侦查机关是谁?由公安机关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