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1、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2、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3、确定继承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
  
  5、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6、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
  
  7、分割遗产
  
  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无效口头遗嘱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四、口头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其实遗嘱执行的程序都是大同小异的,在立遗嘱人还没有去世之前,谁都没有权利就开始去执行遗嘱。关键是,如果在订立口头遗嘱的时候没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的,这样的口头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以后恐怕就很难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为交付特定资料,但未明确该资料具体包含的内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交付的具体内容产生争议,应如何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8 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明确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 11 条规定:交付特定标的物的,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特定物的名称、数量、具体...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不可以,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问题,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信赖利益保护的角度、债权人和隐名股东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上衡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上衡量,这四个角度来看实际出资人是不能对抗人民法院对涉案股...


·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 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1、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2、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3、确定继承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 5、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6、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


·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
      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 一、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 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审查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债务;3、按照遗嘱内容向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配财产;4、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若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承担赔...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


·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都是因为当事人具备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办法将其关押在监狱当中,所以就只能通过监外执行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因为监外执行期间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也并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下面您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司...


·一、执行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一、执行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的规定执行案件中若是要拍卖房屋的需要先告知租赁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即使被转让,买受人亦不得对抗承租人,此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