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个人的财产,可以继承。一、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三、城市户口的公民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从上文可知,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总的来说,宅基地不属于农民个人的财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农民个人的财产是可以被子女们继承的,并且不管子女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都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您遇到了有关于宅基地继承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您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您会得到更多帮助。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一、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要写立遗嘱的地址。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吗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农民的修建住房的土地,我国国家规定其不能转让、抵押。但是现在农村经济的变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当然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是属于集体财产的。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下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吗的信息。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


·异地结婚孩子户口怎么落
      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属性质导致其产生了关于其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争议,对此相关的法律并没有直接性的规定。但是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是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 一、相关法律的一般性规定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


·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想必您不会陌生。政府征地是出于公共利益,进行公共建设是需要占用土地,因此对于土地征用并给予被征用土地人相关补偿的一种应为。在湖南省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标准。现在,为您介绍湖南邵阳市征地补...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临时用地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会生成的,如果要申请临时用地的话,其实审核流程很麻烦的。当地的国土资源句也会针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以后,才会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于临时土地的使用时间一般都比较短,所以在审核上也比较严厉。下面我们...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归自己所有;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


·宅基地有哪些纠纷呢?
      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绝无仅有的制高点。人们越来越热衷于买房,因此,房地产公司也是转的盆满钵满。然而,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保证房屋建筑的顺利完成,这就涉及到融资的知识。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


·20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