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一旦单位将一份实习协议放在学生面前时,条款往往难以有所变化。因为单位有单位的风险控制流程,特别对于大企业来说,如果要修改协议,需要通过法务等流程才行。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主要对那些可以填写的项目好好与单位做好协商。对于那些固定的条款,自己要认真读懂,一旦发现对自己太过不利的,做好拒绝单位的心理准备。
  
  对于一般的小公司来说,实习协议上可以协商的余地比较大。小公司相互不规范,所以他们的协议内容也比较容易出问题,丢三落四。这个时候,实习生可以多看重要条款是否具备,缺少的尽量要求单位补上。
  
  二、实习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1、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劳务合同没有这方面规定。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用工单位,就应承担某一项工作,遵守单位的内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有关法律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实习合同则不同,它一般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约定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实习的目的在于教学,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理论知识。
  
  实习合同一般是针对尚未毕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而很多时候学校都是会在其中牵线搭桥,也就是有些时候学生在外实习,其实都是到了与学校有一定关系的用人单位里面。不过,大家不要认为这期间就可以不支付实习生工资了,实际就实习期间的工资,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确定。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


·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发票领购如何办理?
      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发票领购如何办理? 一、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发票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产品...


·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
      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


·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违约金的制定。而违约时合同违约金的比例又常常会引起双方之间的争议。当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对此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解答。一、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一)当事人没有提...


·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时间规定吗
      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时间规定吗从法律规定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各种理由,无故拖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致使一些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法律对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时间规定吗?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等。那么在知道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师 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商铺出租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吗?
      一、商铺出租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吗?一般来说是违约的,但是如果是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就不算是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


·合同生效条件如何约定?
      合同生效条件如何约定? 一、合同生效条件如何约定?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贸易合作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合作涉及到对外交易,在实际交易的过程当中,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双方在合同当中一定要约定清楚。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