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工程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的欠款在社会生活中发生过很多这种事件。欠着款项不还,那么,有什么办法什么途径能追讨这笔工程欠款呢?1、可以跟欠你钱的人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这些能欠款不还的人,一般的地位都比较大,可能是整个工程的包工头,也可以是款项的间接老板,那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都能以各种理由推迟不按时返欠款,还有的是有一部分包工头会带着钱走人,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堪忧,可能工程的延期导致的,但这也不会是不支付工程欠款的主要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勇敢点,直接找他们协商,尽量能使他们支付工程欠款,在他们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的人们会退一步来协商,也就是让自己亏本拿到比之前说好的工程款要少一部分,即使是这样,欠款人还是很不负责任的能欠就欠,所以这种协商的方法暂时不能解决问题。2、去找能帮忙追回欠款的公司,欠款人没有按时支付欠款,也就是拒绝支付的情况下,有些被欠的农民工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会向有关公司请求协助,要帮忙要回欠款。但是,这种追债方式并不是很安全,追债公司没有一定的合法性。在我国法律上,追债公司的地位一直不是很明显,所以这个方法很难保证可以全部要回欠款,被追回欠款了,但在追债公司的帮助下,可能会被返吃,也有可能会被使坏弄进牢。所以,这个方法是不提倡的,聪明会被聪明误,同时,追债公司在工作之前会做几件事:(1)对被欠款人进行一个心理的施压,会根据被欠款人的的要求来进行,一开始会想方设法的拿到欠款人的电话号码,也会了解欠款人的主要住处,进行一个长时间的骚扰,让欠款人的心理不安。(2)粘着欠款人,经常在他身边晃悠,扰到他不得安宁,直到他还款。(3)跟踪欠款人,这个就是在后面隐秘的跟踪,主要是让欠款人的心理压力加深。(4)七寸打击法,了解欠款人的家庭背景,了解欠款人的主要弱点在哪,从这弱点中出发,对症下药。追债公司的这四种手段,大部分都有违反法律的地方,侵犯了欠款人的自由权,人身安全权。严重的话可以依法行驶拘留,判刑绑架罪等其他罪行。如果情节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判刑施行,承担刑事责任。3、走法律程序,所谓的法律程序,其实就是想法律申请并且提出诉讼的行为,借助法律之手来让欠款人把工程欠款支付了,法院的判决一向是具有严肃性的,欠款人对法院的判定也是不得不遵循,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这种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安全的。但是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一般不会用这个方法,主要是欠拖太久,程序也比较复杂,法院的判定也不会一下子就出通告,也会有时间让欠款人拖的更久。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一、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请详细阅...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租赁中介公司,许多房东会将自己的房子在租赁中介公司进行登记,由租赁公司为自己寻找租房者。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租赁员收了房租跑掉的情况,那在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应该怎么办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租赁员...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 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 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一、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不属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是属于仲裁案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而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此时由于申请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