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有,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被检举人以增值税留抵税额或者多缴、应退的其他税款抵缴被查处的应纳税款,视同税款已经收缴入库。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查实处理后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收缴入库罚款数额依照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因被检举人破产或者存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终止执行的条件,致使无法将税款或者罚款全额收缴入库的,按已经收缴入库税款或者罚款数额依照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检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根据立案查实虚开发票填开的税额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检举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的,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 0000份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6000份以上不足1 0000份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3000份以上不足6000份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 000份以上不足3000份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 00份以上不足1 000份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不足100份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前款所述以外其他发票的,最高给予5万元以下的奖金;检举奖金具体数额标准及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检举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行为的,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100份以上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50份以上不足100份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三)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不足50份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下的,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金。
  
  被检举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被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查处的,合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检举奖金总额,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各自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比例分担奖金数额,分别兑付;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计发的检举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同一案件具有适用规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奖励标准情形的,分别计算检举奖金数额,但检举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奖励符合规定的最先检举人。检举次序以负责查处的税务机关受理检举的登记时间为准。
  
  最先检举人以外的其他检举人提供的证据对查明税收违法行为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对前两款规定的检举人计发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举奖金。
  
  检举奖金由负责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支付。
  
  可能对于举报人来说,本身也就不是抱着要领取奖金的这种心态才去揭发举报的,但是,国家这样的规定,本质上也是为了能够激发民众配合国家相关单位查处生活中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种奖励性的政策。只要确认公司偷税漏税是实际情况,经补交税款之后,最终肯定会对举报人发放相应的奖金的。
  
  


·公司法中技术入股是否可以?
      公司法中技术入股是否可以?其实现在股东在对公司投资入股的时候,不仅仅说只能通过现金的方式投资入股。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入股的出资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除了现金以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入股,只要是法律上认可的都是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中技术入股是否可以?一、公司...


·企业缴纳的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企业缴纳的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使用的。之前规定企业成立要实缴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后经过验资才能营业,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一、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 在中国,两人股份公司一直是不错的合作方式之一,倍受创业人士的喜爱。与一般公司的注册要求相同,两人股份公司同样要求提供公司章程。但是由于其独特的股东数,其章程也与一般公司不尽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给您参考。 二人股份制公...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分公司设立前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


·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各家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时代的条件越来越好,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创立公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虽然也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独资企业犯罪和单位犯罪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人...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随着中小型工厂的不断发展,在常州注册公司的厂家越来越多。在您打算将您的工厂注册为公司时,您知道具体的操作步骤流程么?不少朋友对于常州公司注册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常州公司注册流程 (一)常州公司注册所需准备的材料清...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