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应该从入职后第一个月就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入职,并且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一般是要毕业了,并且年龄年满16周岁,并且在用人单位工作、上班;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时候,应该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还没毕业签了一年得劳动合同可以吗?
  
  
  没毕业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未毕业大学生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劳动者因此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补充:
  
  
  未毕业大学生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必须是双方确定劳动关系之日,也就是拿到毕业证正式上班之日。目前,学生仍然不是劳动法调整对象,也没有相关法律说明,所以在未毕业前,他(她)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就读大四的时候,就开始担心自己的工作问题,往往会去考察情况,为自己毕业做打算,关于大学生,毕业了之后,一般到公司应聘,一个月之后,公司就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完之后,就正式成为了公司员工。
  
  
  
  


·福州工伤鉴定的地点有哪些?
      福州工伤鉴定的地点有哪些? 1、福州市马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马尾区罗星路59号 2、福州市晋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福新中路128号 3、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仓山区三高路115号3层 4、福州市台江区劳动和社会...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向单位辞职的话,则也是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同时法律中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试用期是3日,转正之后是30日。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到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报刊哪些方面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


·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并不一定就会认定构成工伤,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只有在认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对受伤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认...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您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对建筑的质量进行工程上的验收。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来说,也需要了解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是可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在我们进行招收劳动着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招收童工的,是一种非
      在我们进行招收劳动着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招收童工的,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如果是招收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加强对于未成年工管理。而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未成年工管理的规定也是比较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招收童工的处罚方式以及未成年工的管理方式有哪些。 一、未成年工管理 未成年工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