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土方工程量对其影响必不可少,土方工程量的多少,对工程的质量,效率,尤其是成本都有很大的影响。那么,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各个因素对计算土方工程量具体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一、计算方式的影响分析目前,在土石方工程的中,进行土石方数量的计算,基本上会遵循固定的公式,以得到较为可靠的数据。但根据公式进行计算,通常只能够得到较为粗略的结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有许多细节都能够影响到土石方的实际使用数量,因此根据公式进行数量计算,往往会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偏差。计算方式上产生的影响基本上是不可避免地,只能够通过提高计算过程中的精度来确保土石方数量的准确性。选用的计算公式不同,土石方的数量计算结果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同。二、路面设计的影响分析路基施工是后续路面施工的基础,路基施工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路面施工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如果在路面施工设计中,对一些存在着凹陷的区域需要填平后才能够满足施工需求,那么就需要在路基施工阶段,使用土石方将凹陷区域填平,这就会很大程度增加土石方的数量。特别是一些凹陷区域比较大,而路面施工设计中又需要填平的情况,所使用的土石方数量甚至会占据整个路基施工的很大一部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这种情况,为了控制土石方数量,可从路面施工设计入手,结合当地自然地貌、水文地质条件、洪水频率,修改设计方案,合理确定路面标高,减少土石方的外借工程量。另外,在路面设计中,如果存着大量路基土石方开挖,最大限度考虑挖方段土石方利用,减少外弃,降低工程造价。三、道路标准的影响分析不同标准的道路,通常使用寿命有着较大的差别,并且对路基与路面压实程度的需求也有所不同。比如说在该项道路工程的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其道路的标准属于城市快速主干道,因此对路基的压实程度要求也较高。一般路基在压实之后的土石方密度,与天然的土石方密度有着十分显著的差别,特别是松土与压实土之间,存在的差距更为明显。就城市快速主干道而言,在进行土石方数量的计算时,如果将路基压实后的土石方系数设为1,那么松土的数量系数为1.25左右,普通土的数量系数为1.15左右,硬土的数量系数为1.1左右,石方的数量系数为0.95左右。在实际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过程中,可以根据该换算系数,对所需要的土石方数量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四、路基沉降的影响分析当路基发生沉降后,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道路在建成之后极容易出现较大的裂缝,从而降低了道路的使用质量。特别是对于该项工程所处的软土结构较多的区域来说,更容易发生路基的沉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着重对软土区域进行分析,加大压实力度,避免沉降的发生。而经过了该措施之后,所需要的土石方数量必然会增加许多,在实际的计算中需要将其考虑在内。由此可以看到,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我们不能单就某一因素来确定如何计算土方量,要把各个因素综合考虑,从而得到最优结果,这样,才能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并且降低工程建设的成本。当然,如果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上海市杨浦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我们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出劳动成果,从而获得劳动报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工伤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程序。那么,上海市杨浦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呢?一...


·社保基础包含加班工资吗?
      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吗?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社会保险是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平均工资缴纳的。如《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程完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工程完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


·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施工单位正在施工,施工的时候很多的工人,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从事一些高空的活动,很容易造成身体上受到伤害。当然,如果受伤害的话,肯定需要进行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


·工伤只要是骨折都能评十级吗
      不是只要是骨折都能评十级。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


·工程质量检测等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测等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即使是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也是有着严格的质量等级上的划分的。比如说有一些工程的耐用性、设计和其他各方面都是非常优秀的,那么和一些普通的建筑工程的质量自然不是一个等级的,并且我国对此也有着专业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检测等...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没有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对年休假的详细规定。例如,对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劳动合同法》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误工费的年龄。只要有证据,退休以后有其他收入的就要支付误工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 一、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