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开始,期限是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开始,期限是30年,以此推算第三轮土地承包应该在2027年开始,那么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新一轮的土地确权怎么理解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相关内容。一、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第二轮土地承包年限还有13年,第三轮承包应该是在二轮承包到期后进行,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形势的飞速变化,届时中央政策和相关法律都可能有新的精神。二、新一轮的土地确权怎么理解呢?30多年的实践表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的土地情结越发浓厚。1998年二轮延包的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不清或者记载错误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干脆就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多数只履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益突出。土地确权应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相衔接。土地确权保护了农民权益。“有恒产者才能有恒心”。农村土地承包以来,国家允许农民流转土地,但由于没有严格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导致承包地块的权属界限不清、合同面积不准。土地确权强化对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也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重要手段。目前,已有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参与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在广大乡村,确权登记化解了大量过去沉淀下来的农村土地矛盾,得到了基层群众广泛认同。  同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大门正徐徐打开。过去,农村土地和房屋囿于集体性质不能抵押,土地确权激发了农村“沉睡资产”的活力,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能以相关权证进行抵押贷款。而一旦承包地被征收,农民能以明晰的用益物权获得相应补偿,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  土地确权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拿到承包地确权登记证,有更多农民卸下了怕丢掉承包地的包袱,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更多的承包地流转出来,并加速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能放心进行规模经营,加大对土地的投入。目前参与土地流转的总数接近6000万户,全国承包耕地流转比例超过28%。  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再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显示出对农地确权赋能的力量,为“三农”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按照要求,全国土地确权工作要在5年内全面完成。相信,随着中央重大举措相继出台,各地积极实践探索,在坚守耕地红线、粮食产量、农民利益三大底线的前提下,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春潮必将到来。   第三轮土地承包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进行。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形式的发展会有新的精神和法律规定,您拭目以待吧。新一轮的土地确权能有效的解决现有的土地承包存在的诸多问题。土地确权为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做铺垫,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建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社会变化是十分快的,无论是什么的事物都会发生迅速的变化也真是因为这样,我国法律不得不适应变化莫测的社会儿进行一定的调整。比如说我国的征收土地补偿也会每年发生调整,很多人都想知道。建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高速征地补偿 1、征...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二十里堡街道:富岭村、二十里村、前半拉山村、广宁寺村、三台子村、赵家村、刘半沟村、韩家村、十三里村、钟家村、三房身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86000元/亩;建设用地:86000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将其使用权益转让给他人,并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租赁行为。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必须使用合法途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并取得相关收益。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本站的我们给您整理汇总了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


·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流转的,如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转让等等。在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合同,对出租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为您提供了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在我们国家土地的使用用途和年限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商业性用房、住宅用地、建筑用地等这些用地都是有严格的使用年限的,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在中国,购买的商品房一般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我们买的房子和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相关法律如何规定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相关法律如何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投身到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兴办公司的人也日益的多起来。可能你的公司是一人独资,发展的规模还比较小,此时,你想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今天我们就在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这部分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心中的...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在购买回迁房之前最要先了解清楚,一般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


·土地使用权委托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委托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各个方面大大小小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实践,我国在这一方面已趋于完善。今天想带你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这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规...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提到土地使用权,想必您都不陌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的证明和材料,在土地使用权名字的填写上,写谁的名字是很重要的。这对以后土地的使用和分配以及土地所得利益的划分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