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1、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中关于是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制定的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确认的是共同债务的认定可分为两种:一是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二是,夫妻一方为了婚姻存续、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向他人所负债务。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遵循合同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即在夫妻双方均为债务人,应当受到借款合同的限制。在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案件中,主要争议点为,如何界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具体有八大类,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日常用品等。3、同时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常见的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包括子女的教育留学等费用,为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家庭大型物件的添置,包括汽车,房子,其他动产不动产,大型家电等消费品的购买,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常见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夫妻一方以做生意为由向他人借钱,投资所获利用于家庭生活等,针对以上费用,即使夫妻一方与债权人签订,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4、而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如果坚持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生活。对于债权人来说。为了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可通过书面协议,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取得夫妻另一方对债权债务的追认。5、常见的被排除在共同债务之外的有,对于非法债务来说,法律上不予认可,其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赌债,毒资,即使这些债务以借条为依据,也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除了非法债务以外,夫妻双方结婚前,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一般离婚时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钱从事高消费活动,仅仅为个人购置奢侈品、贵重品或是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债权是对债的一种权利,债权当中存在着抗辩权,但是抗辩权的形成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中对于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所有的要件都满足以后方可行使抗辩权,依法享有对债权的抗辩,确保利益不受损。但是形成要件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债权抗辩...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手中的钱也越来越多,资金投资、资金借贷等情况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民间借贷活跃的背后,存在着许多纠纷。那么,上海民间借贷纠纷具体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1、因诚信缺失而...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非公开公司债券由交易所监管,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也不需要报送证监会核准。因此,发行人成功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公开市场只能查询到此债项的发行人名称、承销商、发行规模、期限、票面利率等关键要素,而整个过程中发行人是不需要向公开市场披...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有哪些规定
      通过集资诈骗而获得的钱财是应该被还给受害人的,那么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呢?对于受害者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没有这四个要件便不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请继续阅读。 一、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追回款项? 最...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