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吗?
  
  
  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可以。
  
  
  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的适用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正常情形下职员在入职之初,用人单位留会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但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合同期限写满之后支付赔偿金也时可以的,但是此时风险比较高不建议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的主体实施此种行为,以免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领取用什么证件: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劳动派遣合同到期应该如何赔偿
       在我国劳动法方式有很多种,派遣形式就是其中的一种。相关的劳动者又派遣单位进行相应的派遣,进行工作后劳动合同到期,如相关的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不续签这类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作为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劳动法虽然为作为弱者的劳动者规定了许多有利条款,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员工的问题而导致用人单位会损失很多,就比如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就会向单位索要高额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规避劳动者恶意索要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相关规...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根本的解除应该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事由才行,那到底劳动关系解除的事由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事由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 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发通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发通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公司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法律依据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工伤鉴定到哪里去鉴定?
      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发生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事例,无论是处于自己不小心还是其他原因,发生工伤的职工都可以获得赔偿。但在此之前需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结果符合事实情况,再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赔偿。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到哪里去鉴定? 职工工伤鉴定到哪里去鉴定伤残鉴定是由所...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从事建筑工程或着与工程相关的工作的人士肯定有听说过质保期或保修期的说法,意思就是指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工程出现相关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免费修理整改。那么,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详情参考下文。 一、送电工...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很多工人和机器设备,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发生意外,导致人员伤亡。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方会同施工方签署一份施工安全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那么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篇范文和您讲一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