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作为劳动债权定义,应对劳动债权产生原因、权利性质、特点、内容等因素有一个高度的凝练。劳动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优先分配的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报酬)、工资性待遇、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要全面把握和阐释劳动债权的概念,就必须对劳动债权的权利人进行分析。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权利请求权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包括劳动者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权人。
  
  
  首先对劳动者进行考察。在劳动债权的概念里使用劳动者而没有使用职工一词,是因为职工一词的意义太过狭窄,而且法律的规范用语是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债权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正常劳动关系和非正常劳动关系。正常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立起的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合同制关系。非正常劳动关系是指除正常劳动关系以外的其他劳动关系,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只要是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人,就可以成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劳动者,他既包括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制职工,也包括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有口头劳动协议,并已在企业中形成事实劳动的劳动者,还包括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已付出了实际劳动的劳动者,他们都因劳动关系而成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但是本文所指的劳动者不包括基于民事有偿合同(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为企业从事一定行为且不受企业管理的自然人,这些人与企业间因没有形成劳动关系而不能成为企业的劳动者。再者如小型国用工业企业的承租经营者、承租人。他们与企业形成的是承租方与出租方的企业租赁关系,因而也不能成为劳动者。
  
  
  此类问题的了解,有关的当事人还是需要自己做好一定的专业咨询,否则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出现问题,但是有关的当事人会忽视具体的情节,不过只要自己积极的面对就可以处置,国家的劳动保障法律在实际的运用时较强的,只要自己的条件符合就会存在合理性。
  
  
  
  


·员工没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


·申报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报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工作三年没入保险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三年没入保险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是强制性规定,员工可以...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自离:一般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员工工资按照实际获得工资计算即可。但是员工自离,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它们的名称可知,每种合同订立的期限是不同的。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一、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