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满足这些要求。
  
  但是并不是说期房不可以退房。期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
  
  二、期房如何办理退房,期房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如前所述,期房的购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按揭未获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六)面积误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七)质量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九)迟延交房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
  
  (十)逾期办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如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00天)进行规避。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是允许退房,不过就不同类型的商品房,在退房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条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其中,虽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但若是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话,那就是法定可以退房的条件,这个时候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同时开发商还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和购房首付费用。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一、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


·一、公证遗嘱的房产买卖可以吗?
      一、公证遗嘱的房产买卖可以吗?有遗嘱公证后房产肯定是不可以直接买卖的,是需要过户后才能进行买卖的,原因如下:1、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仅一份遗嘱公证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判断是否最终的遗嘱。2、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


·盖房子就为了能够让公民有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
      盖房子就为了能够让公民有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买房我们能够知道程序,对于卖房的程序应该怎么走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一般卖房子的程序是先通过议价付定金,签约以后,在交完相关的契税以后,就能够完成。卖房子的流程怎么走?1.议价既然是买卖,只要是有人想要买,就一定会涉及到杀价这一项。毕...


·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光就有暗,有白天就有黑夜。一件事情,很多时候不是对错的问题,更多的是立场,是是非观念的问题。对于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最痛恨的莫过于小三。因此,新婚姻法对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作出了更加全面的改进。那么,2017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


·开发商什么时候办房产证
      开发商什么时候办房产证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合同解除时的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怎么写
      在进行租赁的过程中,可能以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而需要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相关纠纷,当事人之间最好就解除租赁合同签订一份解除申请表,那么合同解除时的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解除租赁合同申请表两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


·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房屋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过户,另一种是买卖过户,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房屋过户方式都需要缴纳房屋过户费用,...


·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精心经营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感情不再时,离婚成为大多数婚姻的结束状态。此时,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就是最大的问题了。那么,婚后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怎么分?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