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在实践中,我们在签订任何合同时,都应该要注意合同的效力问题,不要盲目的签字,因为这可能会使你遭受经济损失。而关于”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 “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具体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住房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
      住房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房屋的质量也牵动着我们的生活质量。许多人在住进新房后,被房屋质量所困扰,下面我们就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有哪些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相关法规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是能够帮助到你。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 相关法律依据...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房屋买方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方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


·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果将来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由于房价的上涨,使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然而这些类型的房屋除了在价格上有共同的优势外,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的,那其中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我国不少大城市都陆续推出了公
      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我国不少大城市都陆续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自然需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同时由于申请的人可能比较到,因此就有可能要进行摇号。当然,申请获得了公租房也不是可以一辈子租赁,那到底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将...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的话会根据相应的规定来进行补偿。这一点是您都知道的。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关于拆迁这个问题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因为毕竟各个地方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很多人想清楚的了解一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一、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方式 (一)补偿方式及选择被拆迁房屋货...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有的人在购房的当时没有注意,而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才发现该商品房是存在质量问题的。那实践中,要是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