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调。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在修编过程中,修编组经过广泛地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在总结我国地下工程防水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中设计、施工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整体结构上,按地下工程结构主体防水、细部构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划分章节,进行改写;在设计内容中,增加了对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量化、对采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应防水设计方案等内容;对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内容,对选用的材料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性能指标,对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取提出了新的规定;在细部构造防水内容中,增加了“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的防水做法,对变形缝的设计、施工补充了有关内容;增加了“逆筑结构”有关防水做法。经修订,原规范(GBJ108-87)10章32节179条现为10章36节285条,这将为保证地下工程防水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施工要求
  
  
  地下防水工程应该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在选材上推广使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UEA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等新材料、新技术。在施工上宜采用冷粘法、热熔法和混凝土掺加防水剂等新工艺,以提高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杜绝工程渗漏,促进防水技术不断发展。
  
  
  设计基本要求
  
  
  (一)地下防水工程设计方案,应该遵循以防为主,以排为辅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设计先进,防水可靠,经济合理。可按地下防水工程设防表的要求进行设计。
  
  
  (二)一般地下防水工程设计,外墙主要抗水压或自防水作用,再做卷材外防水(即迎水面处理),卷材防水做法,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
  
  
  (三)地下工程 比较复杂,设计时必须了解地下土质、水质及地下水位情况,设计时采取有效设防,保证防水质量。
  
  
  (四)地下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地面时,地下设计应该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
  
  
  (五)地下设防标高的确定,根据勘测资料提供的最高水位标高,再加上500mm为设防标高,上部可以做防潮处理,有地表水按安全防水地下设计。
  
  
  (六)地下防水,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柔性防水或刚性防水,必要时可以采用刚柔结合防水方案。在特殊要求下,可以采用架空、夹壁墙等多道设防方案。
  
  
  (七)地下外防水工作面时,可采用外防内贴法,有条件转为外防外贴法施工。
  
  
  (八)地下外防水层的保护,可以采取软保护层,如聚苯板等。
  
  
  (九)对于特殊部位,如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埋件等薄弱环节要精心设计,按要求作细部处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基本要求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应对图纸审核,了解地下工程施工图中的防水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制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材料使用认证书。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施工,其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5.使用本推荐做法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规定。
  
  
  (二)作业条件
  
  
  1.基层15-20mm厚的1:3水泥砂浆找平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坚实、牢固、不起砂,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裂缝、麻面等现象。其平整度应用2m长直尺检查,找平层与直尺间的空隙不得超过5mm。
  
  
  2.找平层表面必须干净、干燥,其含水率不大于9%。
  
  
  3.底板找平层与立墙交接处,找平层与积水坑,凹坑等交接处的阴阳角均应作成圆弧。圆弧半径应根据卷材材种类按表2选用。
  
  
  4.找平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不得局部积水。
  
  
  (三)注意事项
  
  
  1.施工材料和辅助材料多属易燃品,存放材料的仓库及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使用二甲苯等溶剂应有相应的防毒措施。
  
  
  2.地下防水工程部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10oC;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现场施工不低于-5oC;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一般不宜冬期施工,如确实急需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大于0oC。雨天、雪天、五级风以上均不得施工。
  
  
  4.注意成品保护。防水施工要与有关工序作业配合协调,防水专业队与有关施工操作人员共同保护防水层不遭破坏。不穿带钉的鞋上防水层。
  
  
  5.劳动组织可根据施工作业面变化进行调整,一般每组为5-8人。
  
  
  验收及保修期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的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要求。
  
  
  3.防水层铺贴方法和卷材搭接顺序应符合施工工艺规定,搭接宽度应符合附表1要求,搭接缝必须粘牢、准确、严格,接缝边缘嵌填密封。盖压条必须粘结牢固,缝隙嵌填密封严实。卷材表面平整,收头牢固。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总厚度规定不应小于2mm,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折皱。
  
  
  4.细部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有专人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要达到合格,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整理全部技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二)保修期
  
  
  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应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由施工与使用单位签约,凡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地下工程防水最注重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工作人员在验收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而且对于质量的验收也是特别的严格,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一个工程的质量可以达到最好,所以,作为我们开发商也一定要严把质量关。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 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


·劳动合同未到期退休怎么办
      劳动合同未到期退休怎么办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自己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了,那么这个劳动合同也是立即解除的。我国法律规定,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当事人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求职者在新的用人单位要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是新单位为了避免人事纠纷需要劳动者提供的,同时该证明也证明了劳动者现在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原单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有利于现在的单位对劳动者有一个了解。关于证明怎么书写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工作。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 一、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五倍工程,建筑工程公司一般取得普通资质后,可以承接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建筑工程(与资质相适应的工程)。建筑工程公司关于注册资本的要求: 1、达到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规定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
      任何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人来说安全高于一切。但是难免会出现意外造成一定程度的事故,身体受到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得到一定的赔偿,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辞职流程 走正常的离职程...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会遇到意外,那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


·工伤索赔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虽然最终认定为工伤了,但是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