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义务,而不享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利;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对出质人不负任何相对应的义务。出质人即使代为履行主债务获得追偿权,也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
  
  (二)补充性。出质人对主债务的履行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主债务不履行。若主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或者主债务人已经开始履行时,质权人无权变卖、转让出质人的股份实现自己的债权。
  (三)从属性。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
  (四)优先受偿性。债权人在其债权上设定质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和财产利益的安全。因这种对债权保障的设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优先于未质押的受清偿。
  (五)记名性。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二、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纠纷中质权的实现
  (一)无效股份质押合同的处理。 无效股份质押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无权对出质人的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且还应将股份返还给出质人,使之恢复到原来的财产状态。因无效股份质押合同造成 的经济损失,则应根据过错原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效股份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
  1、债务履行期满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将出资说明书交还出资人,质权人还应向公司说明情况,公司应将股东花名册上记载的有关质押事宜注销,质权消灭。
  2、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的债权未受清偿的,则以股份质押权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但我国《担保法》对股份质权如何实现,未作具体规定,一般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自愿协商方法。即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就质权如何实现问题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债务履行期满,债务未受清偿时进行约定,人民法院依照双方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约定必须是完全自愿的,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约定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方法。质权人和出质人就股份质权如何实现,没有协议约定或协议不成时,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股份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物。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可以采用股份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不管采取哪种方法,均应通知该有限责任公司将法院执行产生的结果记载于股东花名册,公司接收到法院通知后不得拒绝。
  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了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有单务无偿性,补充性等一些法律特征。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无效股权质押合同是没有法律约定的,股份还是属于出质人的等一些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纠纷的处理方法。我们整理的也只是一小部分内容,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不了解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流程及所需材料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的直接表现。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公司注册资本较少的公司会选择增加注册资金来提升公司的形象,以赢得客户的信任。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分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公司增资程序如下: ...


·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
      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一、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如果有招标代理的话交给招标代理。如果是业主方自主招标就交给业主方。具体地方可能会有具体的地方政策。缴费凭证要去换...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几个分支内容,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还有一人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有设立方式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那么关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 从公司法的上述规定...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业能否后续发展的一个强力的支撑了,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但是企业的融资又是十分困难的,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新创企业融资方式也不断的出现,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


·子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什么?开办公司,对法人的年龄没有上限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年龄上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不管年龄多大,只要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都纷纷改制,以适应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为了规范企业改制的行为,使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相关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制定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各类企业在制定改革方案时,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 一、关于存量资产处...


·分公司能入股其他公司吗?
      分公司能入股其他公司吗?不可以入股其它公司,因为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单独以分公司名义是无法完成并购或入股的。如果想完成并购或入股,应当取得公司的授权书、股东会决议、收购或入股方案、主管机关核准文件等材料。决议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一套严密的管理系统,公司法规定的高级人员是指一个人公司当中的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另外上市公司的高级人员是指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他们主要负责承担公司的各种责任,建立起严密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一个公司良...


·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
      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决议现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那么有的股东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指的是哪些呢? 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