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决议现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那么有的股东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指的是哪些呢?
  
  
  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1、《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
  
  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
  
  基本上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的计算,但是公司法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如果公司法章程有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进行。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而且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是非常的大,如果在做重要决定的时候就必须要慎得公司股东的同意才可以实施,所以,在处理公司内部事情的时候就要好好的协商,避免引起股东们的纠纷。
  
  
  


·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
      一、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征刑或拒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什么区别
      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什么区别?注册资本和净资产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企业净资产除了注册资本之外,还包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如果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净资产可以低于注册资本。如果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为正数,净资产可以高于注册资本。一、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什么区别企业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行业的公司,这些公司也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个人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那么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公司,公司法对他们的股东人数和股东权利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对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以及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做...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闭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没有这些经济后盾的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一、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


·在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
      劳动者在通过单位面试之后进入企业上班工作,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办理入职的一系列手续。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存在疏忽大意或者是流程不齐的现象,造成员工在前期办理入职手续时留下很多漏洞,后期涉及员工与企业相关事宜或者产生矛盾时产生很多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组织机构体现的是公司的内部架构,包括权责设定、部门设置、职责分配和运行机制等,可以说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设定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和运转效率,是其内部管理、控制和能力挖掘的关键所在,那么,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


·无形资产公司法具体是指什么
       一、无形资产公司法具体是指什么?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规定,对于股东提出申请董事会不能做出决定的,人们法院应当受理,请求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公司未召开会议,未对事件进行表决的,出席人数没有达到要求,决议无法决定的,请求查阅公司特定资料的,人们法院应...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所有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作为合伙人加入其他公司。作为合伙人要承担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行使民事行为权利。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