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不同类型公司设立如何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国有独资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或委派文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例如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特设机构,因此无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证明,以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上盖章为准确认其资格。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社会上的主流类型的公司,公司设立之后,股东恶意获得分红,可以依据股份获得收益等,同时再购买股票后的一定期限之内不得随意转卖,以防公司的根基不稳。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民社会省会水平的提高。
  
  
  
  


·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想裁员的,那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此时除了要满足相应的裁员条件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的企业裁员的流程进行。那到底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针对目前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很多公司提出了经济性裁...


·公司法法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法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公司章程代表法人经济组织行使权力的负责人,对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重大对外合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经营成果、重大诉讼等,都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处理,由于需要处理的事务多、重要程度高,那么,一旦出现差错,公司法法人承担...


·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
      股东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我国《公司法》第10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目前委托投票制在我国是合法的,实践中没有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效果。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忽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


·公司解散过程中股权能否转让
      可以。对于公司解散过程中的股权转让,人们常常抱以怀疑的态度,似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后,股东便不可以进行其股权的转让。其实,股权存续期间与公司存续期间相伴随,股权随公司主体设立而生效,亦随公司主体消失而失效。正如人们所知,公司解散仅是引发公司清算进而消失的法律缘由,自公司解散至消失将...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 甲方: (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某某控投资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于2016年 月 日发行“银宇二号私募基金”(具...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


·2023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一般会由一位或多位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根据各自的出资数额占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了货币、实物等等,股东出资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设立公司。那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可以不是股东。二、同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可以吗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总公司授权签订的情况下,该居间合同才是有效的。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