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实习生,作为一个无经验学习人员,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称谓,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但是实习过程中有很多相关问题,值得各位学生重视。例如实习生工资为什么低?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下面由为你解答。一、实习生为什么工资低大多数公司招实习生的目的,总的来说是处理日常一些机械的工作,不需要招正式工,从而减少公司开支。同时,从高校层面而言,出于对教学的需要,会组织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社会实习。公司对实习生的要求低,通常是简单的工作一般而言,实习生的工作都相对简单,都是一些粗活或杂货,很少涉及技术层面。实习单位也清楚实习生的能力,分配的工作自然相对轻松。首先,各行各业都了解学生实习的目的,而且实习生的初衷是为了锻炼工作能力,积累工作经验。经验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对于工资,实习单位也不会有过多的考虑。其次,对于公司而言,不少实习生实习期间只是走过场而已,并没与实质性的意义。有些实习生每天的上班迟到、提前下班,有些甚至在上班的时候睡觉、吃东西。这样的行为往往令公司生产不满,他们不可能白白给工资,同时,实习生又不是不正式员工,实习期普遍比较短,公司花过多精力和时间去培养,往往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公司给予实习生工资都比较低。二、在校实习的几种形式在我国,高校处于对教学的需要,要求学生实习。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学校和企业联系,二是托家里关系联系单位,三是学生自己投简历找单位。高校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基本达不到,就算实习证明,好多学生只是随便盖一个章,根本不把实习当一回事,基本不明白实习的意义。所谓的实习过程,有些高校往往和某些企业或是单位达成协议,每年学生都在这些企业或是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学校仅仅是联系好了实习单位,并没有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学生在学校养成的不良习惯,在实习时会暴露出来。他们往往手高眼低,高级的工作做不来,一般的工作又不愿意做。有些学生甚至觉得实习这是任务,只要单位给实习证明就行。三、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在国家教育部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中,除了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为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外,也明确提出需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是一个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实践的过程。学生应该端正态度,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不可眼高手低,工作态度散漫,应注重发展自身优势。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这些都不是很重要,主要是你自己对于未来工作方向是什么。有些工作经历和经验是金钱买不到的,钱可以以后再挣,但是工作经历不可能说以后再积累。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辞退员工补偿不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纠纷,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是衡量一个工程质量水平的标杆,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依据。对于我国的房屋建筑的设计、物资的供应以及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维修等环节国家都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每个部分都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的指导和检测,以便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可以不断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有以下几个...


·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
       一、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